【热门】诚信承诺书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诚信承诺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博士研究生
我报名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各级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 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 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电子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
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身份证号:xxxxxxxx
考生签名:xxx
时间:xxxxxx
传销行为是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国家近年来出台多项法规和政策,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明令禁止各种形式掩盖下的传销行为。
为创建平安南阳,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
将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根据传销活动主要窝点在出租屋的特点,特针对对辖区的城中村出租屋主、沿街门店屋主、闲置楼院房屋主签订打击传销保证责任书如下:
一、房东在房屋出租前,应认真审查租赁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营业证明等资料,做好记录,同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
二、房屋出租后,房东要在三日内带领租房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严禁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或者
四、现已给先前不知是传销人员的
五、一旦发现为了经济利益,对租给传销者不报或瞒报的出租屋主,将由派出所、工商等执法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责任社区:
社区责任人:
出租屋主(承诺人):
年月日
一: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刻苦学习,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考前复习,以最佳的心理状态和高效踏实的行动迎接考试。
二:严肃考纪,时刻以校风自勉,以校训自戒,以大学生的行为标准严格自我要求,争做文明高尚的新一代社会道德表率。
三:学生干部、团员、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认真履行学院各项规定,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切实起到带动作用。
四:学生之间建立起互助互警机制,预防并制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弘扬校园正气,端正学风。
五: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尊敬监考老师。诚实守信,力争营造“诚信至上”的校园氛围。杜绝弄虚作假,做到不剽窃,不抄袭,真实独立地完成答卷。
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诚信是为人处事的根底,是做事的要求更是做人的要求。是衡量个人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考试不仅是对我们学业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我们自身素质与道德的检阅。不讲诚信、考试作弊不仅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视,更是对校园优良学风的.亵渎。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本,是我们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继续发扬求实明德的精神,无论在以后的考试中亦或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当中,都会以实际行动维护知识的尊严,自身的尊严和良好的社会生活氛围。请领导放心,请老师放心,请家长放心。
本人郑重承诺不会违反以下学术诚信行为:
一、学术造假行为:
(一)弄虚作假。捏造、伪造、篡改引用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抄袭和剽窃。将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照抄或变相照抄别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将合作成果作为自己成果发表;将他人论著篡改后发表;窃取他人论著的实质性内容和结论部分作为自己论著的主体;窃取他人的数据作为自己论著的数据等;
(三)替写论文。请他人代替自己撰写论文或论文的主要章节。
二、学术不端行为:
(一)引注文献不端行为
1、使用、引用他人的观点、论据、资料调查、统计数据、防案和构架等不注明出处;或对他人的上述原用语作了修改,但基本观点不变、论据未变而不注明出处的;
2、将多个他人观点混在一起,作为自己的论点,不注明出处;
3、将他人论点、论据与自己论点、论据混在一起,不明确区分标注
4、转引他人论著中的引文、注释,不注明出处;
5、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不注明出处或从外文书刊中摘译的部分,不注明出处;
6、包含或引用本人已用于其它学位申请的理论、调研数据、学术论文获成果,但不加注释或说明;
7、未引用他人文献而作虚假引注。
(二)不当署名
未参加相关社会调查等活动而在别人发表的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包括导师)同意,签署他人姓名。
本人保证提交考评的论文/作业是我自己完成的作品,我承诺没有学术造假和学术不端行为。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